微信登录
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6800|回复: 0

[焦点话题] 关于十堰市“323”攻坚行动的公告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5-10 22: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的整体部署,为加快推进攻坚行动顺利实施,市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成立了市级管理办公室和市心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办公室等7个专病防治中心办公室。现公告如下:

一、市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

二、七个专病防治行动

(一)心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市心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办公室)

责任片区划分:竹山县、房县(国药东风总医院);郧阳区、竹溪县(市太和医院);郧西县、丹江口市(市人民医院)。(下同)

(二)脑卒中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太和医院(市脑卒中防治中心办公室)

责任片区划分:同上。

(三)癌症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癌症防治中心办公室)

责任片区划分:同上。

(四)慢性呼吸性疾病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太和医院(市慢性呼吸性疾病防治中心办公室)

责任片区划分:同上。

(五)出生缺陷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办公室)

参与医院: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

(六)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太和医院(市近视防控中心办公室)

参与医院: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十堰爱尔眼科医院

(七)精神卫生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医院)

参与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国药东风茅箭医院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10日

【来源:健康十堰办】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声明: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123@shiyan.com)删除!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