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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的整体部署,为加快推进攻坚行动顺利实施,市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成立了市级管理办公室和市心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办公室等7个专病防治中心办公室。现公告如下:
一、市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
二、七个专病防治行动
(一)心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市心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办公室)
责任片区划分:竹山县、房县(国药东风总医院);郧阳区、竹溪县(市太和医院);郧西县、丹江口市(市人民医院)。(下同)
(二)脑卒中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太和医院(市脑卒中防治中心办公室)
责任片区划分:同上。
(三)癌症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癌症防治中心办公室)
责任片区划分:同上。
(四)慢性呼吸性疾病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太和医院(市慢性呼吸性疾病防治中心办公室)
责任片区划分:同上。
(五)出生缺陷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办公室)
参与医院:市太和医院、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
(六)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太和医院(市近视防控中心办公室)
参与医院:市人民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十堰爱尔眼科医院
(七)精神卫生防治行动:
牵头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医院)
参与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国药东风茅箭医院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10日
【来源:健康十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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