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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售银行卡"四件套" 致一公司被诈骗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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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9 16: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义网常州12月9日电(通讯员杨媛)明知他人购买“四件套”(即手机卡、银行卡、u盾、身份证复印件)是用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张某某仍决定在网上向其出售四件套牟利,致使无辜公司被诈骗四十七万余元。11月20日,张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被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大概去年六月份的时候,我想找个临时工做,就加了一个QQ群,后来看到群里有广告,说收银行卡、手机卡,每张300元,当时也没太在意。”张某某回忆,2019年6月在QQ群第一次看到收购“四件套”信息。
  离开老家吉林后,张某某一直呆在天津,一直也没找到特别好的工作,2019年9月,他想到之前在群里看到的信息,虽然从群里知道买卡的人就是用来干坏事的,里面流动的钱也不干净,但想到卖卡能赚钱,抵不住诱惑,便加了对方QQ。和对方谈好交易价格后,张某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办了一张银行卡,并将银行卡,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寄给了对方,事后对方就删除了张某某。2020年8月,张某某被拉进了另一个QQ群。
  “群里也有人收购银行卡,我当时加了对方的微信,还咨询了一下收购价格。”2020年9月份时候,张某某告诉了朋友谷某某办银行卡卖给别人能挣钱,两人合计将售出的银行卡事先开通云闪付功能并绑定基金账户,一旦有资金进入银行卡账户就转入基金账户,可以获利更多。于是,他们又找了人办了两套证件,加上朋友自己的,一共三套,一并寄给了收卡人,但未能如约收到对方的购卡款项。
  2020年10月10日,溧阳一家建设有限公司的李某某收到署名为陈某某即公司法人代表的邮件,然而这个“陈某某”实则是诈骗犯假冒的,他要求建群交流工作,李某某便建了工作群。一开始,“陈某某”问财务朱某某相关开票资料,假装说有笔款项到账,再要求朱某某把公司账户余额发在群里,以公司账户相关手续在做变更等理由让朱某某转账473000元给他提供的私人账户“谷某某”的账户上,谎称刚谈好的项目,需要支付预付款。朱某某转账73000元后,“陈某某”又要求再转账40万到另一个账户,朱某某心生疑惑,打电话给老板陈某某求证,发现被骗,于是报了警。
  谷某某发现自己售出的工商银行卡账户上有现金到账后,立即使用事先开通的云闪付功能分多次将工商银行账户内73000元转到其名下基金账户中,约定取现后与张某某分成,然而由于该公司报案后,卡被冻结,两人投机取巧的心思未能得逞。溧阳市公安机关根据线索,于2020年10月14日,在天津一家酒店内将两人抓获。
  近日,张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溧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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