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登录
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2139|回复: 1

[焦点话题]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被抓,或涉职务侵占!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9-14 09: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北京青年报 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王宝强离婚案相关问题于近日被警方抓获。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突发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后王宝强到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马蓉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

去年10月18日下午,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两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王宝强与其律师张起淮一起现身参与了庭审。

距离此事过去一年多之后,北青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宋喆目前已经被抓获,罪名可能是涉嫌职务侵占。

3159000dadfdf1b71af9.jpg


新闻多一点:何为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来源:北青网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7-9-14 17: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其心可诛!偷人家的老婆,顺便还搂草打兔子,把人家的钱还揣兜里,这可不是一般的坏!是缺了八辈子的坏心眼!恳请法院判处这缺德鬼重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