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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男子交通肇事后逃亡十堰 20天内疯狂盗窃9起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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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7-9-14 08: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陕西省安康市21岁男子交通肇事后,在办理取保候审阶段逃跑,辗转至十堰,在短短的20天内,他流窜到武当山、张湾、郧阳等地,疯狂盗窃9起被警方逮捕。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黄某以盗窃罪、交通肇事罪向张湾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黄某在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在办理取保候审阶段,逃之夭夭。当地警方多方联系,但依然未果。直到今年5月,十堰警方联系当地警方时,黄某才再次浮出水面。


逃离西安的黄某,先去了广东一家物业公司上班,于今年4月辗转来到十堰。初来十堰,黄某没有正式的工作,又新交了女朋友,就动起了歪主意。


黄某称:“我对十堰不熟,坐着公交车到哪儿,我就到哪儿作案。”今年5月4日,黄某买来了作案工具老虎钳和起子,第一站到了武当山特区,他撬锁进入一居民家中,盗走200元现金、金豆子和金耳环,销赃后获得1400元。


5月8日,黄某来到张湾区一租住户集中区,通过撬锁、踹门的方式,进入4户居民家,盗取现金4800元、手机1部、香烟2条。


“过不了生活,就去偷东西。”黄某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里,又在张湾区、郧阳区连续作案4起。


根据被盗居民提供的线索,张湾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5月27日,在黄某去取快递的途中被警方抓获。到案后,黄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张湾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务,应当以盗窃罪追求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黄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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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7-9-14 09: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垃圾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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