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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城事] 丹江口男子为索要欠款 竟用狗链将老板拘禁60余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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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4 08: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19日,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值班室突然冲进来一名60多岁的男子,该男子神色慌张、衣衫褴褛,一进门就大喊:“警察,快救我。”值班民警仔细一看,该男子身上、腿上竟然绑着一圈又一圈的铁链。


民警立即安抚其情绪,并对该男子进行了细致的询。问经调查了解得知,该男子名叫毛某(化名),目前是一家施工工地的老板,因公司拖欠员工王某工钱及此前王某投资红利。2月16日9时许,毛某在丹江口市均州路办事处与他人协商工程项目时,王某赶到并以协商还款为由开车将毛某带至其亲家陈某家中,王某要求毛某立即将此前拖欠的工钱还清,并偿还其利息,毛某说目前公司资金困难,让王某等待一段时间。随即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王某越想越气,在陈某家客厅对毛某进行了殴打并抢走其现金、手机、钱包等物品,并用一条长达四五米的狗用铁链,将王某手脚捆住,一端系在房梁上。中午12时许,王某用铁链将毛某拴住并关在陈某家院子右侧平房内,直到2月19日凌晨3时许,毛某设法将系在房梁上的一端铁链挣断后逃脱,到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接到报案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立即开展侦查取证等工作,同时对案件证据进行全方位固定,并组织民警对王某实施抓捕,经过近12小时的不懈努力,于2月20日上午9时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功抓获。王某到案后对自己非法拘禁毛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感到十分后悔……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丹江口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合法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索要欠款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千万不能意气办事,否则,触犯法律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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